如果已经约定好的事情对方没做到,想必任谁都会感到不满吧?一名女网友在网上匿名控诉,因为自己十分反感菸.味,和男友说好除非他戒菸否则自己不会让他碰。男友口头上答应,却在两人翻云覆雨后点起事后菸。女网友气炸表示要提告,不料男友妈妈却呛这是你情我愿,大家怎么看这件事呢?
示意图,翻摄自unsplash。
原PO在爆料公社APP《匿名公社》发文,提到自己闻到菸味就会胸闷不舒服,无法接受抽菸的人,因此认识现任时她就清楚表示「你戒菸完,我才可以让你碰身体」。然而男友虽然答应,却在两人滚完床单后点起事后菸,原PO表示自己当下无法接受地哭了,并在心里决定:「我要告他,因为我们做了,但他还在抽菸中」。
示意图,翻摄自pinterest。
原PO事后问男友为什么不遵守约定,男友虽不断道歉并表示要弥补她,但原PO心意已决一定要报警处理。不过原PO没料到的是,男友不只不遵守约定竟还是个妈宝,男友妈妈跑来理论更呛「你们都是你情我愿,你告他去啊!」。男友的态度也跟着转变,从原先哭着求原PO不要告,变成不觉得自己有错,还说是原PO的态度害他吓到。
翻摄自爆料公社APP。
原PO心累表示自己相当后悔拖了6天才验伤,虽然想告男友硬来但不知道该怎么请法扶,她的经济能力也负担不起律师,「我真的好无助……能怎么办?」这篇故事引发网友两极的看法,有人大骂男友,「抽菸的妈宝,什么样的妈妈教出什么样的小孩,简单来说就是没教养」、「违背妳的意愿就是硬来啊,就算告不成也够他警惕的,教教他如何懂得尊重!」、「先不论告不告的成,女生有表明立场,男生答应做不到,难道就没错,这才是重点吧」。
示意图,翻摄自unsplash。
不过更多网友不认同原PO明明讨厌抽菸还要交往的行为,「干嘛找一个会抽烟的再叫他戒?」、「你情我愿是告个毛」、「知道对方抽烟还在一起,这就很难去理解了」、「踩到底线就分手算了,吿这种事情真的没有意思」、「无法接受抽菸人士当初就不要答应交往」、「男女朋友发生行为之前是不是要签个切结书」、「怎么会相信男人这种鬼话」、「还好我老婆以前没告我」、「那为何要相信抽烟的人会为了你戒菸这种事,机率不大啊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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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较专业的网友回应,「吸菸不算妨碍自主权,除非他抽菸造成你身体出现问题,你去医院验伤才能提告伤害。妳可能要先询问律师,因为交往过程中没有涉及金钱的状况,好像不能判断成诈欺」、「这个….我猜可能告不成吧!因为要告这个的重点在于『当下双方是否你情我愿』你那时候应该不是被强迫的,大概很难成立,个人见解,详细还是要问懂法律的」、「民法还有一条人格权,里面有贞操权,只要是以承诺的方式发生关系,之后却没履行都会告赢的可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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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自己也是超级讨厌菸味,如果知道对方会抽就完全不会考虑交往……不过也是有打脸的时候XD 虽然最后没有交往但也只能说「爱情来的太快,就像龙卷风」,大家也不要太苛责原PO讨厌菸.味还和男友交往。如果今天你是原PO,你会怎么处理这样的状况和男友呢?
其他先不说,妈宝男先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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